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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淄博市要求工程招投标全部向社会公开

发布单位:昌佑建设集团 文章来源:昌佑建设集团 [ 2010-04-29 16:56:00] 您是第 4088 位访客

淄博市要求工程招投标全部向社会公开

  淄博市纪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对虚假招标工程停建重招标

  《通知》要求,市建委及各级招投标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治理。要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依法停止建设,重新招标;对围标串标的,依法处罚并实施信用惩戒;对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加大处罚力度。

  《通知》要求,要重点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市场行为、执业质量状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和量化考核,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准入清出制度,对代理机构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压价竞争、违规接受招标人投标人请托的,依法限制或取消招投标代理机构及执业人员从业资格。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和评标不公行为,要严肃查处,直至终止其评委资格、开除出专家队伍。要完善社会监督平台,将招标事项核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

  严格实行“六公开”制度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全面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相结合的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要严格实行公开土地出让计划、公开土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出让价格、公开出让结果的“六公开”制度。产权交易

  公共停车场实行公开交易

  《通知》要求,市国资委要建立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制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要协调具有林权、探矿权、特许经营权、户外广告、公交线路、停车场等公共资源管理权的监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共资源目录,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都要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交易。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的资产处置全部纳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公开交易。

  政府采购制度

  加快建立“采管分离”制

  《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要通过严格审核、登记入库,不断充实和扩大评审专家队伍,保证各类专业评标专家数量。要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年度考核和考核档案管理,将年度考核结果与专家本人见面,对专业水平、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达不到评审工作要求或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专家及时予以清退。要结合淄博市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立“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体制。同时,加强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对检查考核未达到量化标准和违反有关规定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并责令其暂停代理业务。